“返家乡实践”基层法院暑期实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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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2020
08/31
11:33

前言

作为一名法学院18级的本科生,2020年7月,我踏入了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进行实习,开启了我的“返家乡实践”之行。深知法律是一门与生活密切相关、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其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我参与本次实习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积累自身社会经验,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知识通过实践与社会实际结合起来,从而巩固所学,从而更深刻地理解法律、运用法律。本篇文章主要是想分享一下我在这次实习经历中的所做的工作与心得体会,以期为还没有参与过实习的同学们提供一种借鉴与参考。

一、实习概况

我的实习地点为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该法院也是我校法学院合作的“教科研综合实践基地”。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法院简介:

2002年5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常州市郊区人民法院更名为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2003年1月2日,正式对外受理案件。2005年12月29日,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2006年4月26日,成立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与新北区人民法院党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运行模式。

我的实习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起至8月7日止。实习生的主要工作就是帮助法官助理、书记员处理一些日常事务。一开始,政治处的工作人员将我安排在立案庭民事案件登记前台,但因为前台工作无须太多辅助性工作,之后又被调至速裁庭帮助书记员进行整理卷宗、邮寄材料等事务。此外,我还经常去旁听庭审(主要是一些民事案件审理),协助诉前调解中心的阿姨装订司法局人民调解卷宗、整理归档等等。

二、实践内容

1、整理卷宗

整理卷宗就是将法官审理结束后的案件材料按照规定顺序整理好,并移交档案科归档整理。这项工作有利于让新手对法官工作有一个基础的框架性了解,知道整个案件审理流程是什么样的,明白每一项材料完善所需要的的步骤。

一份卷宗首页会有一张卷内目录,写明卷宗内容,主要包括民事起诉状、立案审批表、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相关送达回证、答辩状、质证笔录调解笔录及其他相关笔录、代理意见、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等。

整理卷宗

2、程序性工作

所谓程序性工作,其实是根据不同的案件需要,完成不同材料的制作,比如举证通知书制作,送达回证找当事人签字、邮寄送达等。虽然程序性工作做多了难免枯燥无味,但这是一个完整的诉讼程序中必要环节,也是我们了解各项资料的制作及细节、了解文书生效的基础条件。

3、旁听案件庭审与法庭记录

我实习期间,书记员并没有让我做法庭记录的工作,但我自己在旁听的过程中有带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跟进记录,锻炼自己的打字速度,整理出案件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质证过程中的争议焦点。

(法庭外的特色法治长廊)

4、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是指立案前的调解,就是在当事人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立案法官在征得起诉人同意的情况下,暂缓立案,将纠纷交由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再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制度,诉前调解工作一般是在“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安排下进行的,而人民调解工作室是由人民法院牵头,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的人民调解组织,所以诉前调解属于人民调解的范畴。除了协助书记员的工作外,我还在立案庭旁的人民调解室帮助调解员整理人民调解卷宗,录入调解记录,掌握了如何书写一些规范性法律文书,比如民事起诉状、人民调解申请书等。

三、实践心得

虽然本次实习时间比较短暂,但通过此次实习,我对法院的各项管理制度、案件审理流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了更加熟悉的了解,在整理卷宗、查询资料、撰写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过程中,真正从课本走回现实,从抽象的理论回到纷繁复杂的实际生活,体会到两者的密切联系,不断夯实自己的专业水平。在这期间,我认识到在加强理论修养的同时,我们更需要积累实际操作的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离开司法实践,只谈法学理论,我们永远无法懂得法律的真谛,我们只有走入社会,将学到的法律知识与具体案件相结合,只有这样的不断完善,才能使我们真正成为一位对社会有用的服务他人的法律人,我们才能发现法律的价值,实现法律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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